法国和奥斯曼土耳其的近代国家建设
在国民国家及市民社会的建设方面,人们历来总是讨论法国,但实际上,法国在这方面比英国落后很多。迟迟未能健全税制的法国为了筹措与英国作战的军费,1789年召集了久违的三级会议(议会),由此爆发了革命。在工业化方面,法国并不比英国落后,但在国家体制改革方面则大大落后于英国。人们认为,在法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前,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权利请愿书》等,个人对于国家的权利已经确立,不过,健全国民国家的体制还是在拿破仑当政之后才进行的。
为了赶上英国,拿破仑强制性地整建了国民国家的体制。他以《罗马法典》为基础,制定了《拿破仑法典》,创建了欧洲大陆成文法的传统形式。《罗马法典》为统治现代西欧社会的许多法律原则奠定了基础。例如:欧美社会大力保护私有财产的典型法律,就可以在《罗马法典》中看到。
实际上罗马时代的法律类似于英国的习惯法(不成文法),没有形成法典的形式。公元529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编纂了《罗马法大全》,公元12世纪,又发现了注解书籍,由此罗马法才被推广到西欧各国。没有注解,罗马法是无法实际施行的。
让我们再回到拿破仑的话题上来。拿破仑是第一个在西欧实行征兵制的人。而当时征兵制甚至在英国也没有(英国引进征兵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拿破仑在国民中培育了革命精神(自由、平等、博爱)和爱国主义精神,基本上完成了近代国民国家的形态。所谓国民国家就是对住在一定疆域内的人们普及公共语言,灌输国家意识形态,征收税金,招募士兵的一种"装置",操纵这一"装置"的是一部分精英(新兴资产阶级较多)。
在此期间,东方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逐渐衰落。奥斯曼土耳其直到17世纪初都是十分强大的,对西欧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土耳其苏丹也把西欧看作是自己潜在的版图,并为此准备了皇冠。在奥斯曼土耳其,苏丹把军事、行政委托给他亲自选拔任命的耶尼切利,并在地方上任命了代行皇权的地方官。这就是说,在这个国家里,贵族被排除在统治机构之外。这一点对于西欧各国国王来说则是专制主义国家的典范。
其后,西欧以国民国家这种战争机器动员出来的血(士兵)和汗(税金)的力量压倒了东方,开创了殖民主义时代。英国的力量达到了顶点,使1846年到1932年的自由贸易时代成为现实。
另一方面,实现了德国统一的俾斯麦为国民国家增添了社会保障这一新的要素。他开创的社会保障是为高收入工人进行医疗保险的有限的措施,真正的社会保险是在后来1942年通过贝巴立吉报告才实现的。俾斯麦开创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肃清当时不断深入熟练工人中的共产党势力。而且,虽说是保障,公费负担的部分微乎其微。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在原本是榨取国民血汗的国民国家职能中增添了惠及国民的社会保障系统。
在现代,作为进行战争、榨取国民血汗的装置的国民国家已经退出了前台,只有给国民带来恩惠的社会保障职能引起了人们过多的关注。这是因为国家的权力基础已经扩大到大众之中。此外,无论哪个国家,都遇到了"社会保障负担能力是有限的"这一问题。 河东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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